人事处
在主管院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学院人事处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
2. 按照学院学科建设的要求,有计划的搞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
3. 负责教师职务聘任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社会化评审资格审定及聘任管理。负责全校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和管理。
4. 负责教职工自费出国的审批和管理,教师公派、自费出国留学审批管理工作。
5. 负责制定引进人才计划和接受大学生工作,按照调配工作程序做好院内部门间岗位调整、调转和院外人才的调入审核。
6. 负责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工资审批管理。
7.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和处以下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负责学校未上岗人员管理及分流安置工作。
8. 负责劳动工资,职工福利,制定院内分配方案。
9. 审定教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办理离退休手续。
10. 负责教职工考勤考绩、奖惩和保险福利工作。
11. 负责推荐学院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管理。
12. 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和学生档案保管。
13. 负责人事统计调查、工作证和校徽等管理。
14. 人事信息和人事数据库的管理与维护。
15. 起草制定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和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人事处组织结构及职能